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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网络教育学生证管理办法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10-02-28 21:24:07

  一、学生证是学生身份的证明。学生入学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后,发给学生证。

  二、学生证只限于本人使用,学生应爱护和妥善保管,不得损坏,不准擅自涂改,不准转借他人使用。

  三、学生证如有遗失或损坏,学生本人必须登报声明作废,并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说明遗失或损坏的原因、时间和地点,经学习中心签署意见,网络教育学院审查同意后方能补发。

  四、补发的学生证为纸质学生证。

  五、学生证丢失后所造成的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六、学生丢失学生证,补发后又找到的,应将补发的学生证交回所在学习中心,再由学习中心统一交学院教学部注销。

  七、凡拾到学生证,应立即交学习中心或保卫部门。谨防他人利用学生证进行不法活动,损害学校的名誉和学生的利益。

  八、学生毕业或有效学习年限终止或退学后,学生证将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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