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网络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管理中心、学习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中南大学网络教育招生工作,营造网络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切实做好2015年的网络教育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网络教育性质

  中南大学网络教育主要面向在职从业人员,是非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办学,是学校成人继续教育办学的重要形式。招生层次为高中起点专科和专科起点本科,实行学分制和弹性修业年限,基本学制为2.5年,学习年限为2.5年至5年。

  二、严格规范招生宣传

  学习中心不得自行印制招生宣传材料或发布招生广告信息,不得在招生中进行虚假承诺,不得发布模糊、虚假、违规招生信息;要对学生讲清入学资格、学费标准、学习形式、修业年限、统考科目、学历文凭性质、学位授予条件、电子注册等政策要求,招生过程中要向学生公布咨询与投诉电话。

  三、规范招生录取工作

  学习中心要严格审查报名对象入学资格,切实把好入口关,确保生源质量。严禁非中等教育毕业生和不具有同等学力者取得专科或本科入学资格;严禁未获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者取得专升本入学资格。学习中心要在招生信息发布、报名、以及咨询投诉等关键环节上,建立直接面向学生的招生工作机制,向每个学生申明招生、教学、考试等相关政策。不得跨区域或点外设点组织招生或组织生源,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生源。

  四、适当控制招生规模

  学习中心要根据教学、服务和管理能力,合理安排招生规模,正确处理网络教育规模、质量、结构和效益的关系,切实保障教学过程规范、有序、有效,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招生数量偏大的学习中心要适度控制招生规模,进一步加强办学内涵建设。

  五、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各管理中心、学习中心要建立网络教育归口管理体制,明确管理部门和责任人。依托单位要加强对网络教育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置问题,并向中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举报在招生工作中乱发广告、乱招生、乱承诺、乱收费的社会机构和个人。学校将依据有关政策和法规严肃查处违反本通知要求的招生行为。对于违规情节严重的学习中心,将停止其招生资格,并依法定程序由相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人责任。

 

  中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二○一四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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