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中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说明

      经研究和2003年工作年会讨论,现将修订的《中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公布。对本次修订的学籍管理规定的几处较大变动,作如下说明。

    (1)学生在有效学习年限内修满学分即可毕业,取消了休学、停学、复学、学期、学年、开学、放假、假期、班级等一些非学分制的概念。目的是使学生真正做到自主性学习。

    (2)重考:课程正常考试缺考、考试不及格、考试成绩不满意者均可申请重考。重考必须提前50天申请,以便安排。为了保证学习质量,重考随课程正常考试搭车进行,不再单独安排。

    (3)确实因故不能参加课程正常考试者,必须提前50天办理申请缓考手续。一门课程只能办理一次缓考。

     (4)平时形成性成绩:学习过程管理是非常重要的,要加强管理。平时形成性成绩包括作业、参加辅导,小组活动,上网情况等综合考核,学生必须该课程平时形成性成绩合格,方可参加该课程考试。平时形成性成绩分为两级,即合格和不合格。平时能够上网学习、作业完成80%以上、参加学习中心举行的辅导、小组交流等活动就为合格。否则就为不合格。平时形成性考核工作由课程辅导教师或班主任完成。

     (5)课程免修:本科毕业攻读第二学历或第二学位者,可免修该专业课程学分中15%的公共基础课,且原成绩5年内有效,专业课不能免修。

     (6)进修生:为便于在职人员学习和提高,开设进修办学类型。进修期一年。进修生可参加课程学习、考试,但不参加入学考试。一年内拿到专科文凭并参加入学考试取得学籍者,学校承认已获得的学分。

     (7)学生违纪处理:学校只管考试违纪,其它一律由社会管理。考试作弊以零分记,本人作检讨,学校视其态度决定是否可参加重考。态度恶劣,影响极坏者作除名处理。

    (8)本修订规定从2004年1月起执行。根据原规定已作出的有关学籍处理,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说明。
学院首页 关闭页面   

地址:湖南长沙中南大学新校区网络外语楼 邮编:410083

中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