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第二学习阶段抽查作业的情况通报(2002年秋入学)

各管理中心、学习中心:

7月份,我们对32个校外学习中心的近300名学生作业进行了抽查,从我们收到作业的时间和校外学习中心辅导老师批阅的情况来看,抽查结果是令人满意的。许多学习中心的老师放弃了暑假休息,依然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保证了本次作业抽查的顺利进行。在此,学院对这些尽职尽责的老师,表示感谢。现将作业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作业按时交来且辅导老师对每本作业都进行了认真批阅并附有评语的校外学习中心:

广西——贺州学习中心、河池学习中心、检察学习中心、区直学习中心;

河北——邯郸学习中心、唐山学习中心;

河南——安阳学习中心、南阳学习中心、商丘学习中心、开封学习中心、河南新乡学习中心、平顶山学习中心;

二、  作业按时交来并且辅导老师进行了批改的校外学习中心:

广西——来宾学习中心、柳州学习中心、钦州学习中心、玉师学习中心、玉商学习中心;

河北——保定学习中心;

河南——网院学习中心、巩义学习中心、上街学习中心、铁路学习中心、周口学习中心、许昌学习中心;

三、  作业按时交来,但只进行部分作业批改的校外学习中心:

河南——省直学习中心;

广西——贵港学习中心;

四、  作业按时交来,但未进行作业批改或批改不仔细的校外学习中心:

广西——桂林学习中心、南宁学习中心

河南——洛阳学习中心;

直管——长铝工学院;

五、本次对广西梧州学习中心49名学生的《法律文书写作》作业、河南鹤壁学习中心68名学生的《国际私法学》作业及河北廊坊学习中心13名学生的《国际经济法》作业进行了集体抽查,三个学习中心都全部按时交来。尤其广西梧州学习中心做得比较好,对每本作业都进行了批阅,值得大家学习。

六、未交作业学生名单,这部分学生将不能取得该课程的本次考试资格

    长铝工学院——李志强《Internet技术》;

    广西贵港学习中心——李华英《法律文书写作》、林华良《法律文书写作》;

    广西南宁学习中心——苏红权《国际私法学》;

    广西玉商学习中心——颜惠芳《国际私法学》;

    河南新乡学习中心——李冰《法律文书写作》、晋光辉《写作》;

    河南许昌学习中心——崔湘德《法律文书写作》、李志一《国际私法学》、王爱琴《法律文书写作》;

    河南平顶山学习中心——郜元俊《国际私法学》、张晓光《法律文书写作》;

  存在的问题:

部分学生作业的“质”和“量”均未达到要求,有抄袭、应付之嫌,这种学习态度于己是很不利的。从下次抽查作业起,凡有以上问题者,均与未交作业同等对待。同时希望校外学习中心的老师,认真把握好学生作业这一重要教学环节,定期抽查,及时批阅,给出一个比较中肯、带有指导性的意见,使学生从中受益。只要我们处处为学生着想,帮助他们克服学习、工作中的困难,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就会大为提高,学习质量也会有一个大的提升,而这正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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